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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市场发展冷热不均“新国标”令市场重新洗牌?

类别:乌镇美食 日期:2017-11-30 10:29:40 人气: 来源:

  民宿行业在迎来井喷式增长的同时,整体发展还呈现出粗放特征,同质化竞争、经营结构和销售渠道单一、缺失专业的客栈民宿人才依然是行业面临的问题。

  “岛上的生活远离城市喧嚣,晚上院子外漆黑一片,灯稀稀疏疏,虽然没有城市夜景的壮观,但可以听到稀疏的鸟叫以及太湖水拍岸的声音,坐在阳台上和着湖上吹来的清风,感觉非常很好。”

  三山岛上常年游人如织,与其他旅游景点不同的是,大多数上岛的游客在选择住宿时都会选择当地的民宿。

  岛上的民宿大部分为当地的渔民,每户人家都自建了上下两层独栋的小楼房,并自带一个院子,他们自住一楼,二楼通常留给游客。在游客上岛前,民宿的主人会亲自驾着快艇来接待,并热情介绍岛上的旅游资源。

  “在岛上吃的是民宿主人家里种的蔬菜、养的家禽以及他们在太湖里捕捞的活鱼。我们还可以亲自摘主人院子里的果树,品尝他们自己腌制好的果酒、小菜,晚上还可以和民宿主人一家在院子里唠家常。”苏晓曼回忆说。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出游对体验异乡风情、文化习俗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但标准化的快捷酒店或是高端酒店,无法满足游客深入“求异体验”的需求,一股“民宿风”悄然而至。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7年中国在线短租行业调查报告》显示,预期到2017年年底,民宿市场规模将达到125.2亿元,相比2016年的87.8亿元,同期环比增长42.6%。民宿在浙江、云南、成都等旅游业发达的地区发展得尤为迅速。

  但民宿行业在迎来井喷式增长的同时,整体发展还呈现出粗放特征,同质化竞争、经营结构和销售渠道单一、缺失专业的客栈民宿人才依然是行业面临的问题。

  对于民宿的定义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浙江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教授郑天亮看来,民宿却有共同的特征,严格意义上说,它本质上是一种共享经济的现象,是居民拿出自己多余的住房和人们分享,让人们分享住房的同时,也能深入体验当地的民俗风情。

  在他看来,民宿还是一种升级版的“农家乐”经济形态,只不过借助“互联网+”让其更加符合市场的需求和定位。

  其实,1998年,国家旅游局就推出“华夏城乡游”的旅游活动,提出“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做农家活、看农家景、享农家乐”的口号。从此,各种农家乐、渔家乐、牧家乐兴起,全中国刮起乡村旅游度假风。

  农家乐成为乡村度假的第一代产品,看似量级不大,事实上拉动了不少旅游消费。但随着旅游业进入个性化、品质化时代,农家乐逐渐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

  传统的农家乐存在设施简陋、卫生差等特征,因此它与现代追活品质的人们的需求匹配度极低。

  民宿一词有一种说法是源于我国地区,它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初衷是为了解决旅游区住宿不足的问题,有空余房间的居民将房子拿出来招揽游客,从而慢慢发展为拥有6000多家民宿的大行业。

  而另一种说是,民宿起源于日本以及欧洲,记者了解到,在欧洲一些国家,民宿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租房方式。

  郑天亮表示,这于浙江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密切的关系,比如杭州的乡村度假就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这就催生出传统的农家乐向更有档次的民宿转变,它们在自然景观、主体风格、餐饮文化、服务模式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点。

  在苏晓曼来,民宿与传统农家乐最大的不同就是住宿的标准,而且与酒店相比,民宿的个性化明显强于标准化装修的酒店,由于民宿原本就是住房而来,因此家庭氛围很浓。

  据了解,在国内,如今的民宿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以农家乐、渔家乐为基础的乡村民宿已经有将近20年的历史,处在逐步扩大产业规模、扩大影响力的过程;城市民宿则以2008年前后形成的奥运人家为代表,之后部分转型为现在的人家,还有厦门的鼓浪屿,福建泉州的西街等;另一种则是古城镇民宿,如丽江、大理、平遥等,就是由古城镇旅游带起来的民宿。

  与此同时,伪民宿和类民宿也在大行其道。伪民宿就是打着民宿旗号,实际是以连锁等形式运营的精品酒店,类民宿则是有情怀的城市居民去空心村,将其变为现代或后现代风格的民宿。

  2011年,蚂蚁短租、小猪短租、住天下等在线民宿短租在国内市场兴起,民宿市场被资本看做一个旅游业的经济风口。

  途家是一个民宿网上预订平台,2016年以来,累计获得5轮融资,融资金额近5亿美元,公司估值预计超过10亿美元。

  去年途家就宣布并购携程、去哪儿旗下的公寓民宿业务“民宿营”,将公寓民宿频道入口、团队和整体业务并入途家,成为途家的一部分。早些时候,途家还并购了蚂蚁短租的民宿业务,并打通了途家、蚂蚁短租、携程、艺龙、去哪儿等8个平台入口。

  传统酒店企业在抢占民宿市场也不甘落后,如家酒店集团负责人表示,在2016年3月,如家就正式启动民宿运营,以合作形式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业主纳入旗下品牌“云上四季民宿”。同时,在全国8个城市签约了33家民宿作为样板店试点系统运作和管理模拟,并称,将会在滇、苏、浙、沪、琼、闽、桂等地重点布局。

  记者了解到,国内目前已形成了滇西北民宿群、川藏线民宿带、湘黔桂民宿群、海南岛民宿群、浙南闽北民宿群、徽文化圈民宿群、客家文化圈民宿群、京津毗连区民宿群、珠三角毗连区民宿群、长三角毗连区民宿群、浙闽粤海岸民宿带等11个民宿群带。

  民宿产业火热的背后,是相关政策在逐渐放宽。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积极发展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等细分业态”,掀起了各个地方出台民宿行业发展相关政策的热潮。

  《浙江省旅游条例》,明确鼓励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兴办民宿和农家乐,并将其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会务等采购范围,并专门出台了《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

  2016年2月,《市人民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将推广“人家”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郑天亮表示,近年来,在利好政策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酒店企业和资本力量将民宿投资看作是“香饽饽”,纷纷进入民宿经济领域。

  迅速兴起的民宿行业,并不是人人都能从中挖到一桶金。数据显示,与一些声名鹊起的民宿一房难订盛况相比,一般的民宿入住率不足50%,有的甚至面临双休日客人稀疏,工作日无人光顾的惨淡现状。

  记者采访发现,对于投资民宿行业,不少投资者却“前期投资巨大、租金快速上涨以及同质化竞争”的泥潭。

  多位经营者表示,现在做民宿越来越难了,以前一年几万块钱的租金这几年涨到数十万元,费用也是水涨船高,二三百万元只能四五个房间。加上淡旺季差异,如果不上规模,单体已经很难赚钱。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不少民宿在经营上存在着类似房地产行业的投机行为。一些民宿客栈经营方在租赁物业后经营不到一年,借助民宿市场的红火和地理优越,将酒店客栈经营权溢价20%左右转让,这有悖于民宿业的可持续发展。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民宿参与门槛比较低,很多投资人和企业都在做,有很多品牌,单体规模都非常小,大约80%都不赚钱,能有20%的盈利就不错了。

  旅游委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也表示,由于进入门槛低,现在市场上民宿的同质化比较严重。“数量多了就是在重复模仿,造成资源浪费,也会涉及水资源、容量、可持续发展以及交通问题等。竞争加大带来的价格下降也势必导致服务质量下降。”

  郑天亮在调查中也发现,民宿行业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整体还是比较粗放,对于一些投资行为,设计出来真正有内容、有文化的产品屈指可数,“还是改变不了千篇一律、趋之若鹜的诟病。”

  除此之外,在法律法规方面,尽管国家的支持态度很明显,但具体到地方,相关法规仍然滞后。一些地方也频频出现投资者和房屋所有者的纠纷,可以预见的是,在将来由于民宿存在法律界定不清晰以及产权和经营分离等问题,民宿经营者和业主的矛盾将会越来越多。

  10月1日,国家旅游局颁布的首个民宿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正式实施,这被业内寄予厚望。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应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宾客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以前民宿行业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卫生、安全、便捷性方面缺乏参考标准,很难保障客户的满意度,部分民宿在追逐个性化的同时,也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一位民宿经营者表示。

  “但这只是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更算不上法律法规,因此效力有限,更多的作用还是为经营者和服务者的行业自律与自治提供基本的规范参考。”郑天亮说。

  郑天亮表示,当前真正需要解决的是信用评价体系。他认为,通过互联网平台可以建立完善的房东、租客个人信用档案登记制度和规范的个人信用评估机制,交易双方可以根据累计评价和信用评级来进行双向选择。同时,还应加业法律法规的制定,在立法层面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其实,在此之前各地面对民宿的兴起,就加大了整治力度。在今年3月,大理史上最严洱海治理令下,1900多家商家面临整改,直至9月中旬,首批符合条件的28家民宿客栈才得以重新开业。

  迈点研究院(MTA)发布的《客栈民宿品牌发展报告》显示,2016年云南省客栈民宿数量尽管高居全国第一,但总数量下滑明显,在自2016年末至2017年4月末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云南省客栈民宿数量由8000余家降至5090家,减少了近3000家;仅大理一地,就由2263家降至1564家,减少了近700家。

  11月1日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旅游条例》开始施行,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开始对民宿进行规范管理。该《条例》将民宿的具体经营规范列举得非常详尽。

  该《条例》,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开办民宿旅游经营,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人文、自然景观和风俗文化等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

  《条例》明确将民宿旅游经营发展纳入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宿经营;明确民宿旅游经营实行登记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对民宿经营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民宿经营者应当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郑天亮表示,各地类似的管理条例将陆续出台,而随着制度层面的不断完善,民宿市场一些不合规的产品将会被陆续清理出市场,民宿市场也将迎来一轮新的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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