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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类别:户外救援 日期:2018-8-9 2:31:45 人气: 来源: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运作高效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派救援力量,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辖区火灾事故应急形势平稳可控。

  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消防部队执勤条令》、《广东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应急预案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1.以人为本、救人为先。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人民群命安全放在首位,遇险人员生命和救援人员安全无意外。

  2.统一领导、科学施救。在市消防支队和新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后处理工作。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本预案适用于大鹏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一般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辖区内核电设施、大型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品存放和运输较多,中小学校密集,人员公共聚集场所较多,各类演出活动频繁,社区居民居住易燃物较多,近海村庄营业性民宅集中,易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灾害事故。

  1.成立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置1名总指挥、2名副总指挥和1名执行总指挥,统一领导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

  总指挥由分管消防安全的新区领导担任,主持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全面工作;1名副总指挥由大鹏分管消防安全负责人担任,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1名副总指挥由新区综合办公室分管应急负责人担任,负责检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1名执行总指挥由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兼任现场指挥部的现场指挥官,履行现场决策、指挥、调度职责。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由新区综合办公室、和社会建设局、发展和财政局、公共事业局、城市建设局、大鹏、大鹏大队、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市消防支队大亚湾特勤大队、大鹏供电局和市深水龙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

  2.以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市消防支队大亚湾特勤大队为主战力量,各办事处专职为参战力量。、建设、交通、供电、供水、医疗救护等部门作为辅助力量,协助火灾扑救行动。

  3.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舆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新闻正确引导社会。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总值班室报告;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有关决定事项和新区领导批示、。

  4.新区和社会建设局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抚恤、救助和联系巨灾保险机构进行理赔等善后工作。

  12.市深水龙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灭火救援现场附近的供水管网加压,消防灭火救援现场附近的供水管网正常运行,满足消防灭火用水需要。

  1.启动I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市有关应急预案,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配合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2.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根据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牵头,新区综合办公室、事发地办事处配合,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官原则上由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大鹏、综合办公室参与现场抢险救援队伍和事发地办事处相关领导担任。其中,大鹏相关领导,负责协助现场指挥官开展工作;新区综合办公室分管应急领导,负责检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协调场外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新区综合办公室分管宣传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参与现场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办事处相关领导,负责协调辖区内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维持现场秩序,社会稳定,并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火、救火后处理工作。

  3.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鹏消防监督管理大队,由大鹏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

  灭火救援组:由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市消防支队大亚湾特勤大队、各办事处专职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部署参战力量,指挥火灾现场扑救行动;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扑救力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各参战队伍之间的临时无线组网,确保救援部队间及现场与相关单位的通信畅通。

  现场警戒组:由大鹏、大鹏大队组成,负责火灾现场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车队的道畅通;确定警戒范围,疏导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勤务保障组:由新区和社会建设局、发展和财政局、经济服务局、城市建设局、和水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鹏交通运输局,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企业,有关办事处组成,负责了解掌握扑救所需物资的分布及储备情况,制定作战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增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秘书信息组:由新区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情况和工作报告,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善后工作组:由新区和社会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鹏消防监督管理大队组成,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起草火灾事故报告,并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抚恤、救助、联系理赔等善后工作。

  4.各增援消防力量由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统一成立增援指挥机构,负责力量集结、战斗编成、通信联络和对各专职参战力量实施现场指挥。

  大鹏新区辖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前世死因测试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预防火灾责任制,履行法律法规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新区消防部门(大鹏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负责新区范围内的火灾事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火灾接报警通讯网络和信息数据库,负责网络和管理。根据火灾接报警信息,分析火灾发生、发展的趋势,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涉及的地域、影响范围不同,确定火灾级别并作出相应的预警及力量调派方案。

  预警监测内容主要有火灾接报警信息,发生火灾的季节、时令、气象信息,可能火灾的种类信息,各种灭火救援力量实力信息,新区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源信息等。

  消防部队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经常性战备是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的准备状态;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或者出现重大灾情险情,遇有重大消防执勤任务时,向所属伍发出“二级战备执勤”的预警命令;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国家发布令,以及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向所属伍发出“一级战备执勤”的预警命令。

  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值守制度,拓宽信息渠道,主动收集和研判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确定报告和共享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监督管理等要求。如果突发事件中的伤亡、、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突发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澳门、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按照有关和程序办理。

  在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事件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介入之前,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抢险救援、管控现场,人民群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态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依照事件的严重程度依次分为四级:Ⅰ级(一级)、Ⅱ级(二级)、Ⅲ级()、Ⅳ级(四级)。已制定灭火救援预案的,按预案实施。未制定预案的,一级火警由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或接处警的消防大(中)队指挥员、二级火警由支队火场总指挥、火警由支队长或、四级火警由总队火场总指挥实施。

  发生在夜间的各级火警,应一次性调派上述作战车辆数量的1.5倍,视情调派照明车、抢险救援车。

  灭火救援现场的指挥工作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按照“属地指挥”的原则,由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其他增援力量也受其指挥。市消防支队指挥人员到场后,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要立即汇报现场情况,同时市消防支队指挥人员应加入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指挥。

  采取应急响应时,根据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各单位在现场指挥部和指挥官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时,首先由市消防支队调集部队赶赴现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首批力量到达现场后,首先要组织进行火情侦察,并及时向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反馈现场情况,同时采取措施积极抢救被困人员,进行先期控制,尽最大努力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扩大。

  (2)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大鹏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行使指挥职能,指挥部下设的灭火指挥组进行现场指挥;警戒组立即到场确定警戒范围,疏导群众,维持现场秩序;勤务保障组按灭火救援行动的需要开始调集相关部门和救援物资。

  (3)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市消防支队所调集其他区的消防力量在时间内集结完毕,并由指挥员带队选择最近线赶赴火灾发生地。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区消防大队增援力量按先后顺序到达火灾事故地后,根据火灾类型和参战队伍人员、装备情况,由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提供作战参谋人员,按照所划分的作战区域或战斗段协助各区消防大队展开救援行动。

  为了更准确更全面反映火灾客观情况,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在上述分级响应标准基础之上,还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对响应级别的影响。由现场指挥员根据火灾事故所处不同因素或地域因素情况综合判断,并向119指挥中心申请火灾响应等级升为高一级别。升级要素具体为:

  (1)非常时期,非常发生的火灾事故(如深圳市举办的重大活动期间,重要部位发生规模较大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面广的;

  (2)交通要害部位发生规模较大的火灾事故(如地铁、航空、海上、铁等发生火灾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面广的),需要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处置的;

  (6)扑救难度特别大(如超过100米的高层楼宇发生规模较大的火灾)或仅依靠深圳的消防力量难以扑救的火灾;

  一般来说,含升级要素的一般、较大火灾,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要加强第一出动力量,现场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综合判断向119指挥中心申请升级,119指挥中心立即市指挥中心,通过市指挥中心报请市应急指挥中心按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进行响应。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灭火救援现场因破拆、疏散物资等需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时由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所需人员、设备数量视火灾类型和火场情况而定。

  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报道由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的秘书组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火灾信息,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形式需经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应急状态的解除命令应在灭火救援行动结束,火灾事故原因、损失情况调查清楚后方可下达。应急状态的解除命令应由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

  由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的善后工作组负责,新区和社会建设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对灾害相关人员按政策发放抚恤金,调配救助物资,辖区办事处和行业主管单位应承担对伤亡人员处置及其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大鹏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及相关单位组成技术专家组,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由大鹏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负责起草,提交新区管委会审定。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新区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组织开展恢复与重建工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全体官兵投入战斗,投入灭火救援力量的补充和轮换;在消防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调动各专职力量协助灭火救援;在新区消防灭火救援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报请市消防支队调派消防力量实行跨区域紧急增援。其他应急队伍保障,总指挥部根据情况调动民兵及其他志愿者团体作为处置火灾事故的辅助力量。

  1.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火灾事故发生时,从应急专项资金中快速拨付经费保障灭火救援;

  2.根据《消防法》,保障对伍灭火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使伍灭火抢险救援能力与城市的发展相适应。

  战时,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采取各种方法保障灭火救援物资的供应,难以满足时,由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协调市消防支队向市物资部门统一调拨灭火救援物资;平时,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和市消防支队大亚湾特勤大队、各办事处专职作为处置火灾的专业机构,按照“灭大火,打恶仗”的需要,加强装备保养和物资储备。

  消防部队增援力量的车辆装备和特种救援器材自行调集配备齐全;在救援行动中,大鹏新区需要紧急调集其它的救援物资装备时,由指挥部统一安排。

  所有参战人员要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空气呼吸器、穿着防化服必须经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

  各消防力量集结后至到达增援地前,由各单位指挥车或首车调整一部车载设置在的信道上,确保行进中内部间的联络畅通。

  增援力量到达救援区域后,由新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联络信道,各参战力量间的联络畅通。市消防支队通信指挥车通过移动电话或其他形式,保持指挥部与火灾扑救指挥部的联络畅通。

  扶持应急产业发展,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技术、设备和工具。

  新区机关消防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应当经常进行火灾事故应急宣传教育,提高的火灾事故应急意识。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火灾事故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新区综合办公室等主管部门,进行火灾事故应急宣传教育的义务。

  新区机关消防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经常对进行火灾事故应急培训,初期火灾扑救的方式方法和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确定责任,励与处罚按照新区管委会相关执行。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关键词:火灾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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