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浙江海州医药有限公司因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一案,2018年9月27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事人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撤销浙江海州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ZJ14-078)。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以上均不包含冷藏冷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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